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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监管资讯 2020年第46期
信息来源:本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  ‖  查看1435次

监管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降低行政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成本,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1月10日起草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分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附则等六章。主要细则包括:一是平台经济领域开展反垄断监管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二是对价格行为做出限定;三是拒绝限定交易的定义;四是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范围。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点评

随着互联网平台的进一步发展,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价倾销等负面滥用平台市场支配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不断显现。《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平台经济的定义,规范了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程序,将有力于保持竞争机制并激励平台经济创新,为新兴平台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中国银保监会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

10月13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大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股权融资支持力度,提升社会直接融资比重,近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十条,核心内容是取消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财务性股权投资的概念,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对所投资企业不构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即为财务性股权投资。二是取消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等特定企业要求,允许保险机构自主选择投资行业范围,扩大保险资金股权投资选择面。三是建立财务性股权投资负面清单,禁止保险资金投资存在十类情形的企业,同时鼓励保险资金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四是明确资金性质要求,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资金和责任准备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五是加强风险控制,要求保险机构承担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的主体责任,完善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加强股权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审慎开展投资运作,不得利用股权投资开展内幕交易或利益输送。六是强化监督管理,规定保险机构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应当履行有关报告义务,违反规定开展投资的,中国银保监会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股权投资具有长期性、抗经济周期能力强等特点,与传统投资资产的相关性弱,和保险资金期限长、追求长期收益的特点相一致。自2010年《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发布以来,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自主决策、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股权投资,投资能力和运作水平持续提升。经过多年发展,企业股权已经成为保险资产配置的重要品种。截至2020年9月末,保险资金通过股权直接投资、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投资企业股权规模2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10%,成为金融业可提供股权性资本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开展的股权投资在满足行业资产配置需要、分散投资风险的同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资金,促进了产业整合和优化升级。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监管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和科技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点评

此前,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主要集中在金融、养老和医疗等行业,范围比较狭窄。此次,取消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可拓宽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范围和选择空间,有利于保险资产配置多元化,促进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稳定中长期投资收益,也有利于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称地方债)发行机制,保障地方债发行工作长期可持续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地方债发行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地方债发行工作提出以下主要意见:一是不断完善地方债发行机制,提升发行市场化水平;二是科学设计地方债发行计划,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三是优化地方债期限结构,合理控制筹资成本;四是加强地方债发行项目评估,严防偿付风险;五是完善地方债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促进形成市场化融资约束机制;六是规范承销团组建和管理,合理匹配权利义务;七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地方债平稳顺利发行

本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019年4月25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9〕23号)仍然有效,其中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财政部官网)

点评

与2019年《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相比,《通知》有几处值得注意的变化。一是,加强信息披露。《通知》明确要求地方债发行后,确需调整债券资金用途的,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按程序报批,不迟于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第10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二是,加强相关机构管理。《通知》明确规定在地方债相关工作中出现重大违规行为、弄虚作假的承销团成员和第三方专业机构,财政部将向地方财政部门通报。地方财政部门在组建承销团或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地方债相关工作时,应当予以负面考虑。


观点聚焦

梁涛:金融数字化转型要提升四项能力

“金融数字化转型在积极拥抱金融科技、加强数字化应用的同时,也要坚守金融发展基本规律和金融监管原则,创新‘有智慧’的数字化产品,打造‘有温度’的数字化服务,构建‘有广度’的数字化渠道生态,完善‘有深度’的大数据风控,确保金融创新始终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正确的价值导向前行,探索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11月11日在第十五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如是说。

梁涛表示,当前,金融行业对数字化转型的必要性、紧迫性已经有充分认识,但数字化转型不仅是技术的转变,更重要的是金融业务及商业模式的转型,金融机构对金融数字化转型应明确三方面认知。第一是要认知用户,更好地服务金融消费者。金融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要充分了解用户行为与偏好,更加精准地判断用户的“痛点”需求,向金融消费者提供功能明确、期限和利率定价合理、风险评价和贷后管理完善的金融产品。

第二是认知自身,走符合自身特点的数字化转型道路。只有在回答好“我的定位是什么,要采取什么服务模式,提供什么产品,数字化需求是什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披露信息,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和能力禀赋积极稳妥推进,才能走出一条适合自身特点的数字化转型道路。

第三是要认知合作伙伴,加强与第三方合作的风险管控。在充分运用金融科技的过程中,金融机构正在越来越多的与科技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金融机构要做好对合作方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名单管理和持续监测,切实做好风险管控。

梁涛指出,金融数字化转型要提升四项能力。一是提升数字普惠金融能力。要依托大数据等技术,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估、精准画像,解决金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贵、慢、险”问题。要积极探索利用数字普惠金融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二是提升数据治理能力。一方面要制定实施系统化的数据治理制度、流程和方法,充分利用数字信息资源,提高数据质量,挖掘数据价值,为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持。另一方面,遵循“必须知道”和“最小授权”原则,依法合规开展数据采集、管理、使用、流转、销毁等全流程工作,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切实遵循依规用数、科学用数的职业操守。

三是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要将“负责任金融”理念贯穿经营始终,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将金融消费者保护融入数字化转型战略,健全相关业务操作规范及内控制度,从源头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金融宣传教育,倡导理性消费文化,不得进行诱导式放贷,相关产品要符合消费者的真实需求与风险承受能力。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多渠道化解金融消费纠纷。此外,针对一些领域存在市场垄断问题,应当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反垄断审查,确保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是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金融数字化转型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为提升监管能力,银保监会先后建立了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1104)、检查分析系统(EAST)、银行风险早期预警系统(睿思系统)等,加快监管数字化步伐。近期,又制定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抓紧推动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整合监管数据信息系统,优化监管流程,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监管判断的前瞻性、有效性,对金融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风险真正做到“看得懂、穿得透、控得住、管得好”。同时,将结合金融数字化转型趋势,建立完善相关监管规则体系,继续加强对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的监管。(中国金融新闻网)


李扬:当前全球经济增长疲软的三个原因

11月11日至13日举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0年会 的“世界经济复苏:如何从k型走向v型?”讨论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发表看法,李扬认为,前全球经济增长疲软主要有三个原因:一个是实体经济长期下行;第二是严重的疫情负面冲击;第三是各国特别是储备货币发行国过度刺激的货币政策和财政赤字政策。

李扬指出,面对这种情况,为了促进全球经济增长,需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逐渐恢复活力。同时,需要对全球债务的无节制膨胀采取有效的约束措施。最后,要进行有效的国际协调,为全球长期减债做好准备。(凤凰网财经)


郭树清:着力做好对小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等的金融服务

1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同志赴银保监会定点扶贫县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调研,主持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座谈会。座谈会围绕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督导推动金融扶贫,研究部署金融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相关工作。

郭树清指出,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战略部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不断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加大扶贫信贷和保险保障力度,强化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支持,提升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抓好定点扶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郭树清强调,脱贫攻坚战即将如期打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党中央整体要求和部署,立足金融系统实际,深入研究针对性措施,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一是保持金融扶贫主要政策措施总体稳定,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二是推动银行、保险、信托等各类机构优势资源有机结合,既要支持发展又要提高抗风险能力。三是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做好对小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农村基础设施的金融服务。四是持续优化完善金融政策措施,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五是扎实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努力将定点扶贫责任田打造成金融扶贫示范田。

郭树清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引向深入。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研究谋划明年和“十四五”时期金融工作,确保五中全会精神在金融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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