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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风口!跨境电商+支付时代!
信息来源:本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查看1842次


上文的基础性规范为通用规范,即适用于多种贸易方式的规范,如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而不仅仅只是针对跨境电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所介绍的核心性规范,则是指在跨境电商领域内,针对跨境电商外汇监管的核心政策。这些核心政策出台的目的并不一定只是为了便利跨境电商,而是从更大的层面便利贸易发展,其中包含一种新兴的贸易业态——跨境电商。

2.汇发〔20208号文

此外,还有今年发布的两个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 号)。在 汇发〔2020〕8号文中,明确提出要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允许更多的银行按照《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这意味着银行可以参与到跨境电商的外汇收支业务当中来,这对银行本身的业务长远发展有利,更对跨境电商的发展有利,也体现了国家从多个层面来扶持跨境电商的发展。

3.汇发〔2020〕11号文

在汇发〔2020〕11 号文中,提及了多种贸易新业态,包括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第一条的内容就与汇发〔2020〕8号文的规定相同,并更进一步规定,允许支付机构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此外,汇发〔2020〕11 号文还为跨境电商外汇收支设置了许多开创性的便利。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允许其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并按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报送外汇业务报告。这条规定提高了企业跨境收支的灵活性,减少了企业资金跨境占用。跨境电商企业只要是正规报关,就能够收汇,解决了此前海外仓货物销售后难以通过渠道回款的问题。

对于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可以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境内个人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项下结售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这一条解决了个人从事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货款结算的后顾之忧。上文提到的个人外汇年度总额限制问题,汇发〔2020〕11 号文将其解决了。

另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客户委托,代办出口收汇手续。经办银行可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出口收汇,外汇或结汇资金直接进入委托客户的账户。允许外综服企业代办出口收汇手续,有利于小微型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有效降低报关、物流、结算等方面的外贸综合成本。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传统的被委托企业一般都是具备外贸经营权的进出口企业,但随着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不断发展,不仅能为生产型企业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等服务,还能提供出口收汇、出口退税的服务,这能大大降低许多国内中小型生产企业的成本,同时还有助于促进我国的外贸转型升级。因此,外管局的做法也是在顺应我国外贸发展和转型升级的趋势。

二、狭义的跨境电商政策

海关监管领域的跨境电商是符合特定监管条件,通过特定监管方式(诸如1210、9610、9710、9810、1239、1039等代码表示的监管方式)进出境的规范。

其中,海关增列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允许备案后的企业可以在“三单一致”的情况下集中申报,促进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现贸易统计。

海关针对跨境电商企业的支付,发布了两个公告,分别是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5号《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的公告》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9号《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接入有关事宜的公告》。两个公告都是针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如何建设能够实现与海关对接,让海关实时获取支付数据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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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第三方支付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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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跨境第三方支付正处于发展的红利期。从2013年3月以来共有30家支付机构获得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资格,5家支付机构获得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资格。随着国家出台一糸列政策,进一步促进了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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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有关跨境电商违规案例

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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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11月27日,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汇发〔2015〕7号文印发)第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对其处以2943.27万元人民币罚款。

2.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凭虚假物流信息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金额合计1558.8万美元。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530.8万元人民币。

3.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通过系统自动设置办理分拆购付汇,金额合计159万美元。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07.4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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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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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的严重冲击,跨境电商逆势上扬,充分发挥了稳外贸的作用。在外汇监管领域发布的相关便利和支持政策,更是有助于吸引更多企业进入跨境电商领域,也有助于我国外贸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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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研究院外汇专栏分析师 根号m:

上周回顾(6.14-6.18):美元强势反弹。前半周市场进入暴风雨前的平静,美元及其他非美货币均窄幅震荡,在美联储利率决议前保持观望。即使美国5月零售略逊预期,也未能掀起波澜。周三美联储会议意外释放鹰派信号,点阵图显示2023年将加息两次,美元短线飙升。随后的两个交易日,美元依然延续了强势。相对于偏鹰的美联储,鸽派的欧央行使得欧元承压下行,欧央行表示欧元区经济处于转折点,但讨论结束货币政策对经济的支持尚早。澳洲5月就业人数激增且失业率大降,但澳洲央行依然表示会持续宽松,并准备在7月政策会议上延长将于9月结束的当前购债计划。上周美元指数上涨1.84%,收于92.23,欧元下跌2.03%,收于1.1860,日元下跌0.49%,收于110.19,英镑下跌2.11%,收于1.3809,澳元下跌2.97%,收于0.7477。

本周展望:本周关注的经济数据有美国5月个人收支、PCE物价指数、一季度经常帐、GDP终值、6月消费者信心指数、制造业PMI;欧元区6月消费者信心、制造业PMI等。重点关注的事件有英国、泰国央行利率决议等。预计未来市场交易的主线依然是各国货币政策,率先退出货币宽松国家的货币有望取得较强上行动能,美联储逐渐偏鹰的货币政策依然有进一步发酵的空间,但由于短线涨幅过大,从技术面上有回调压力,关键支撑位均是做多美元的机会。本周市场波动率料将显著上升,多空双方将展开激烈拉锯,交易策略上可考虑待美元回调后入场做多美元,并结合高抛低吸的区间操作。预计美元指数在91-94,欧元在1.17-1.20,日元在108-111,英镑在1.37-1.40,澳元在0.7350-0.7650。

一点感悟:上周成功预判了本周美元的强势,这里得意一下,但其走强力度还是略超预期的。站在后视镜的角度,美元走强逻辑十分清晰,美国飙升的通胀迫使美联储不得不逐渐转鹰,从而促成了美元的反弹。然而这一切在事前又是模糊的,市场一度在美联储不断关于通胀只是暂时的表态中麻痹,对于高企的通胀采取了视而不见的态度,认为美联储会持续宽松,甚至从而认为美元将在全球经济复苏背景下趋势性走低。前瞻性在这里就显得尤为重要,本周美元的走强其实在上周就已有蛛丝马迹:美联储官员多次为taper吹风,上周五尾盘美元的莫名拉升,本周初市场波动率的极度收窄。当一切还都模糊的时候,才是下注收益最大的时候,随着逻辑的逐渐清晰,分歧逐渐转为一致,那往往才是行情的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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