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
主要职责
会长
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履行下列职责:1.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2.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3.代表协会签署有关决议和重要文件;4.组织、领导协会各项重大工作。
专职副会长
1.协助会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2.具体领导协会秘书处开展工作;3.提名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及副秘书长人选,提交理事会决定;4.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由专职副会长代其履行职责。
副会长
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指定一位副会长代其履行职责。
秘书长
1.在会长、专职副会长领导下,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2.协调内部机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3.提名秘书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由会长决定;4.提出秘书处工作人员聘用名单,由会长决定;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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